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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食盐”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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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食盐:新中国成立后,列为确保商品,敞开供应。但在1961年曾一度采取凭证定量,每人月供应0.75公斤。1963年7月后,继续敞开供应。1987年实行计划供应。1989年起,恢复敞开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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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正文
域内自古以来即为食盐纯销区。自唐代至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直行销淮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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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正文
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预防地甲病需要,90年代后,域内以购进加工精制碘盐为主,以矿盐、闽盐为辅,以适应不同消费阶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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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正文
北宋时期,赣东食盐实行官督官卖,其销售网点在南城县“坐肆占卖者,郡才数十”。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抚州府盐价“每斤为钱五十(文)”。熙宁九年(1076),抚州府盐课80976贯369文,建昌军46658贯896文,合计127635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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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正文
北宋时期,赣东食盐实行官督官卖,其销售网点在南城县“坐肆占卖者,郡才数十”。明代遵循元制,实行计口配给制,百姓向官府纳米,以代盐价,所征“盐粮”,因并入民户夏税秋粮带征,故又称“盐米”。配给制按大口、小口配给不同量食盐。清代,食盐以官督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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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成立初期,食盐仍由私营商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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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大力平抑盐价,多次对食盐零售价格进行调整,1950年每50千克稻谷可换食盐10.75千克,1955年每50千克稻谷可换食盐24.6千克。1956年12月,抚州市食盐零售价由0.31元/千克提高为0.32元/千克,批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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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自1949年10月至1956年崇仁县各行业商店渐移设胜利、中山两大道,旧街变为居民住宅区,每条街有零星的小型南杂食品商店二,三爿。农贸集市散布于各乡,为农村定期集中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清代有27处,民国时期有20处,建国后稍有兴废,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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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零售由棉布店经营,出口由夏布行经销,运及九江、汉口、上海等地转销国内和日本、朝鲜,年输出量约2万匹,建国后,由供销合作社经销。农副产品购自农村,建国前,由南杂和杂卖商店经营。建国后,由供销合作社经营,亦通过个体商贩和农贸市场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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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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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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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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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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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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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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