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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建立后,县、区先后成立参政会、自治会、自治公所,则有名无实,县知事依然独揽大 权。国民党县政府设立后,无大改变。解放战争时期,民主政府领导泰安人民积极投入 解放事业。建国后,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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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正文
1912年民国建立,县政权机关仍沿用清 末旧制。1912年县衙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 县知事,设知事1人,并设总务、财政、司法3 科,所有旧班房一律撤销。1928年6月,南京 国民政府将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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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正文
1912年民国建立,县政权机关仍沿用清 末旧制。1912年县衙改称县公署,知县改称 县知事,设知事1人,并设总务、财政、司法3 科,所有旧班房一律撤销。1928年6月,南京 国民政府将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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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正文
1938年后,根据抗日斗争的需要,原泰 安县先后分建为泰安、泰西、泰宁、泰(北)历、 泰泗宁5个抗日民主政府。1949年6月泰西县撤销。原泰安县境大部分恢复。1956年3月徂阳县 撤销,原属泰安的区域复归泰安县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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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正文
1910年县基层行政机构 为区、地方、村三级,全县15个区、118地方、 1292村。民国后,县基层行政机构沿清制。1937 年12月,日军侵占泰城后,基层行政机构相 继解体。1939年后,境内先后建立5个抗日民主 政府,基层行政机构逐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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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正文
1940年2月8日,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 在徂徕山宽店召开泰安县各界人民代表会 议,选举县参议会,程若晓任参议长。1945年 10月泰历县撤销,原泰历县参议会副参议长 姚新府任泰安县参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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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 类型: 正文
1991年,建立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一级事业单位,列县政府序列,定编51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房产管理科、接待科、食堂管理科,代政府管理机关招待所、幼儿园。至2002年,8个科室所,在编人员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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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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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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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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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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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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