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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永春县” 相关
共 200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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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第二章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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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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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文介绍了
永春县
人民检察院建立于1955年,负责刑事、经济、法纪的侦查、批捕和起诉等任务。1980年增设了法纪和经济检察科。在1983年,该院贯彻了“从重从快”的方针,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及时批捕、起诉。在1980年至1986年间,...
407
第六节 监狱(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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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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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明弘治十一年(1498年)衙南成为县狱,新中国成立后县看守所设在原县狱。1978年在县城北门环城征地新建县看守所,1982年迁入新所,原看守所改为治安拘留所。看守所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在保证安全看押的前提下,不搞逼供信,并对其加强思...
408
第七节 人民武装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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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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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文介绍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永春县
中队的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第五军分区独立第五营,经过多次改名,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永春县
中队(现役制)。该中队在建国初期参与剿匪、镇压反革命斗争,并负责反空降、守桥梁等任务,现在主要执行逮捕、押...
409
第一节 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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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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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文介绍了1955年3月前,刑事检察职权由公安机关代理执行,重点打击反革命分子。县检察院建立后,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但在“文革”期间,社会主义法制遭受破坏,刑事发案率上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刑事检察逐步走上正轨。19...
410
第二节 经济法纪监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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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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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经济检察科于1980年1月建立,负责受理和侦查贪污、贿赂、假冒商标、偷税抗税等经济案件。至1986年,共立案侦查41件59人,追回款项68万余元。法纪检察科成立时间为1980年1月,直接受理各种法纪案件,包括刑讯逼供、诬告陷害、非...
411
第三章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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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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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文介绍了
永春县
人民法院在清代及以前由县衙、州审理案件,民国时期设立了审检所和司法处。新中国成立后,司法科行使刑事、民事案件的审判,随后成立了
永春县
人民法院。法院机构在“文革”期间被“砸烂”,1972年恢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法院...
412
第三节 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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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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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
永春县
检察院近年来积极开展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监管改造工作监督,依法保护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同时纠正审判错误。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中,对罪行轻微或未构成犯罪的48人不批准逮捕,追捕漏报捕、漏移诉的10人和追诉11人。在审判监...
413
第一节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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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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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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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在清代及以前,反抗官府的农民常受重刑,而官僚豪绅则逍遥法外。清嘉庆年间,永春附城发生大规模宗派械斗,许多百姓受害,地方官员置之不问。民国期间,社山村群众与当地土豪因垦田问题引发争端,官司打到南京,最终判决将田地收归公有。新中国成立...
414
第二节 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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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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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文介绍了清代及以前,民事纠纷主要按乡规、族规调处。民国期间,陆续公布民法典则。1952年,县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审判庭,专门调处和审理民事纠纷。1955年,在蓬壶设立固定的人民法庭。1972年,“文革”期间,民事审判工作曾被县革命委员会民政组...
415
第三节 经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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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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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文介绍了1980年以来,经济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县人民法院于1982年7月成立经济审判庭,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经济案件中,承包和购销合同纠纷较为突出,案情错综复杂,具有突发性和激发性。法院通过调查和调解,依法判处原协议有效,使双方满意。同时,...
416
第四章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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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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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文介绍了
永春县
司法局历史悠久,清代及以前无专设司法行政机关,民国时期由县司法处负责兼司法行政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县设立司法科,后撤销,由人民法院兼理司法行政工作。1981年6月1日,
永春县
司法局成立,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顾问、公证...
417
第一节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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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文件。1981年着重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并配合法院公开审判刑事案例。1982年宣传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有人坦白交代问题并退出赃款和赃物。198...
418
第二节 民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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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制定了《民事调解法》和《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权限规程》,各乡镇设立了民事调解委员会,由乡民政股、保民政干事和地方人士组成,负责民事调解。新中国成立后,民事调解工作归县人民法院民事庭负责,各区由民政助理员负责,乡(大队)...
419
第三节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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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
永春县
民间存在土地和房产买卖、分家、继承遗产、租赁、借贷等书写字据,称为“私证”,用于证明事实和合理性。1955年开始,人民法院设立公证员办理涉外公证,1981年正式成立
永春县
公证处。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项包括涉外和国内公证,如出生...
420
第四节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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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民国期间,本县有律师开设律师事务所。1981年6月成立
永春县
法律顾问处,有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并受理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和代写法律文书等业务。1984年,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85年成立第二律师事务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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