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与 “永春县” 相关
共 2000 条 21 / 134
301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物价管理经历了多个阶段,从国家统一管理到逐步放开,经历了经济困难时期的波动和改革开放后的调整。为稳定物价,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开展审价工作、实行指令性计划等。
302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国营商业财务经历了不同阶段的管理和核算方式,包括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利润留成、经营责任制等。企业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企业利润按规定比例缴库和留成。1983年利改税后,企业按实现利润交纳所得税和调节税,税后利润自留。
303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管理的历史发展及相关情况。在工商行政管理方面,该县在不同时期设立了相关机构协助政府管理工商工作,并注册了多个商标。在经济合同方面,成立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来处理合同纠纷。在市场管理方面,组织了集市贸易并打击...
304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1956年私营工商业改造为公私合营和合作企业,个体商贩在1958年并入供销社。1979年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1987年全县有9871个工商企业,其中个体有证7996个,从业人员37240人。
305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本县有多个商标,如“骆驼牌”九仙山神粬、“蔷庆兰”神香等。1977年开始实行商标管理,到1985年底有11个工商企业注册了16个商标。
306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1981年7月,永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经济合同股,1984年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培训和管理企业合同,1985年底全县有97家企业建立合同管理机构。
307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1950年成立永春县市场管理委员会,组织集市贸易并打击投机倒把。在1979年经济政策放宽后,允许群众间少量调剂和上市,1983年允许农民长途贩运。打击投机倒把的重点包括破坏国民经济、哄抬物价等行为。
308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金融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货币、金融设施、银行业务、金融管理、保险等。
309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的货币流通历史和各种货币的面额和兑换情况。最早流通的货币是唐代的开元通宝,之后是宋代的铜钱和元代的银币,清代的银元、银角和铜元。民国时期开始使用纸币,包括民信局的信用票、民军的军用票和银行的钞票。之后,国民党政府发行法币,禁...
310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永春流通的硬币主要有铜质和银质两类。铜质硬币包括铜钱和铜元,其中铜钱圆形有方孔,流通了1300多年,至民国14年停止使用,有40多种。铜元也称铜板或铜镭,圆形有光绪元宝四字和蟠龙纹,有1文、2文、5文、20文等多种面额。银质硬币包...
311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永春先后使用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中南银行及英国汇丰银行发行的钞票。民国24年后以法币为主,新中国成立后只有人民币。法币面额有壹元、伍元、拾元和壹角、贰角,伍角等,后来发行关金券和金圆券,最终贬值被人民...
312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民国期间,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电灯公司、民信局、民军陈国辉和吴威都发行了信用票或实物券(米票),作为市场流通的筹码。然而,这些票据有的无法兑现,给人民带来了损失。此外,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和福建省银行、永春县银...
313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永春经营金融业务,始于清代,初为水客,以后有批馆、批局、民信局、典当和钱庄。民国时期始有银行。新中国成立后,永春的金融业在县城和部分集镇由中国人民银行永春支行经营,在农村则由信用合作社经营。1964年设立农业银行永春支行和建设银行...
314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民国期间典当铺、钱庄和金银楼的运营情况。典当铺主要抵押贷款业务,当铺建筑坚固,管理严格;钱庄主要经营存款、放款和兑换银元、银两等业务;金银楼制作和销售银首饰,设有工场。这些机构在1949年底前相继停业,但仍有金银投机掮客活动。
315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清末时期,随着出国人数的增多,专业的批馆、批局或汇兑信局逐渐形成。民国期间,民信局的经营形式分为头盘、二盘和三盘三种。民信局多数会签发信用票进行流通,并兼营商业汇兑,被称为二兑庄。永春的侨汇大部分通过厦门转汇,少数从***和上海转...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