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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检察院” 相关
共 9 条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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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5年5月10日,成立柏乡县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秘书1人。1958年12月21日,合并大县后,撤销柏乡县检察院。1962年1月,恢复柏乡县建制后,柏乡县人民检察院随之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关被公检法军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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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5年5月柏乡县人民检察院成立,6月始开展审查批捕、起诉工作。是年,审查公安局提请逮捕人犯174名,批准逮捕131名,退回补充侦察16名,不批准逮捕25名。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决定起诉32名,不起诉9名。是年,检察机关依法自行侦察案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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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6年7月,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后办理的第一期经济案是依法查处县公安局管理员张诚志贪污一案,此后,至“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运动不断,迫于政治形势之威慑,经济犯罪较少。1989年8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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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1979年柏乡县人民检察院设法纪检察科。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76件,立案侦察2件,其中大案2件,解救人质9人。1984~1985年立案查处的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某等人玩忽职守、刑讯逼供案,是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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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5年6月检察院始施行监所检察职权。设劳改监督及特刑和刑事案件组,具体负责监所检察工作。实行军管,1978年县检察院重建后。1979年开始开展监所检察工作,1985年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一名检察干部长期办公。对看守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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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后即开始接待群众的检举和控诉。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检察院被撤销,控告申诉工作由军管会或保卫部负责,1978年恢复检察院后法纪科兼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87年设控告申诉科。专门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并履行对获取案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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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正文
1991年6月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专门负责对人民法院生效的一审、二审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及审判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受理案件3起,并查结一起市检察院转办的民事纠纷案件。税务及乡镇检察室,税务检察室1987年10月成立税务检察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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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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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 类型: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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