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与 “抚州地区” 相关
共 1421 条 50 / 95
736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廷令全国书院一律改办为学堂,抚州地区各县官立中小学堂经费来源,主要是承袭过去书院的收入
737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初期,学校经费主要有中央拨款、省库拨款、地方拨款、地方自筹等。
738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成立后 政府财政拨款一直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
739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三加一税”主要是指城乡教育附加(含城镇教育附加和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基建费附加、专控商品附加和城市维护税。
740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2000年,行署转发地区教委等部门《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和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收费监管工作的意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收取标准
741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为加速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对贫困地区实行义务教育工程投资。
742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从古至今,抚州地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一直热心于捐资助学。
743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成立初,全区中小学校根据“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小为主,当年受益”的原则,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744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到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经费支出情况
745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官银拨充的学堂经费,主要用于校舍建筑、修缮,教职员的薪俸,贫困生补助,图书仪器设备的购置等,但入不敷出。
746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抚州地区公立中小学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薪俸、办公费用、课桌凳购置、校舍维修等,以负担初等教育为主
747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经费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项。
748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到新中国成立后经费管理部门
749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抚州地区官办学堂经费由官府管理,私立学堂经费多由主办者或校董会管理,私塾的办学经费由学生家长或教师自筹。
750
知识出处: 抚州地区教育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时期省立中小学经费由省学务处(后改称教育厅)直接管理,财政部门监督。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