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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大寺镇”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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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1年5月4日 和平区委召开农村三级干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讨论社队所有制、四固定、三包一奖、评工记分、公共食堂等问题。
977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5月20日 和平区派出调查组,对各大队的公共食堂调查摸底,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四种解决办法:一、停办。二、改为加工型食堂。三、改为经营型食堂。四、坚持办下去。
978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11月大寺镇各大队公共食堂陆续解散,恢复了一家一户的自炊自食。
979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1年12月6日 中共卫南人民公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境内各管理区均派代表出席会议。会议于9日结束。
980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 李绍甲编著的《方体字制版练习指导》一书出版发行。
981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大寺镇建天津市青泊洼农场。
982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2年1月26日 《天津日报》载:李庄子大队坚持大牲口自繁自养。1958年只有大牲口89头,现已发展到391头。
983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2年1月 恢复西郊区建制,境内仍属西郊区管辖。
984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2年2月3日 区委传达了市农委《关于生产队规模的意见》,指出:凡50户以上的生产队要划小,但最小不要少于25户。是月,各大队调整了生产小队的规模。
985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2年2月 大寺镇境内大任庄、周庄子、倪黄庄、张道口、门道口5个大队的审判案件,由李七庄人民法院审理;其余(除青凝侯)由大芦北口人民法院审理。
986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2年4月中旬大寺镇召开卫南人民公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
987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2年6月4日 区委召开农村四级干部大会,传达市委关于奖励粮食生产的八项政策,正式宣布取消公共食堂和供给制。
988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2年8月 芦北口大队第三生产队杨寿奎、郑子泉等队干部因从事商业活动,被打成投机倒把分子,遭到批判。
989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2年10月大寺镇芦北口吕凤祥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台球锦标赛,获第二名。
990
知识出处: 大寺镇志 | 类型: 医疗卫生事件
1962年11月15日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开始实行药费包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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