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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内丘县” 相关
共 4354 条 121 / 291
1801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拥军优属的记事,概括了拥军支前、光荣院等。
1802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民政工作定期定量的补助。
1803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优抚对象在遇到突发性生活困难时,给予临时经济补助,以缓解其困难,全县每年用于此项开支者2万元左右。
1804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享受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37年7月7日前参军)生活补助的,仅张夺村李永坤1人,1984年经省民政厅批准,享受如下待遇:每月生活补助费203元。2000年生活补助费每月500元,护理费每月150元。
1805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自1950年始,各区、乡号召群众组织临时帮工,以解决优扶对象缺乏劳力的问题,为烈军属和伤残复员军人耕种土地,这种群众代耕的形式延至1956年。
1806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1956年后,优待形式变为优待劳动日。即以生产队(农业社)人均工为中线,除去烈军属伤残军人的自做工,不足部分给予补助。优待劳动日分实工和虚工。实工同自做工一样参加粮食和现金分配;对军官家属照顾虚工,虚工只参加粮食分配,不参加现金分...
1807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1981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优待形式改为发现金。优待标准为整劳动力全年收入的二分之一。对烈军属实行普遍优待。对立功受奖的军人家属当年适当增加优待金,城镇军人家属也享受现金优待。由乡镇统一提留,统一兑现。1994年全县享受...
1808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在抗日战争中,全县参军1288人,占全县人口1.7%;铁路以西牺牲1642人(含军民),伤亡总计达4280人,占路西总人口7.13%。解放战争中内丘县先后完成6次扩军和9次参战支前任务,共有4646名青年参军。另外参战民兵1080...
1809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复退军人安置,概括了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等。
1810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自1950年始由县政府民政科负责组织安排。随后,县政府设复员军人转业建设委员会,专负此项工作。对于无依无靠的孤儿,退伍后可照顾于城镇安置。1982年始,凡系二、三等残废军人,或立有二等以上军功的退伍军...
1811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述了内丘县社会福利,概括了孤寡老人供养、疗养院、福利院、残疾人工作、社会福利募捐等。
1812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为了褒扬革命先烈光辉业绩,教育后人,于1950年对全县革命烈士进行登记。1979年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普查。1980年编写了《内丘县革命烈士英名录》,将1179名革命烈士载入史册。1983年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换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的指示...
1813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范围是: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团职或行政15级以下和相当职务(职称)级别的干部,以及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营职或行政19级以下相当职务(职称)级别的干部。1986年1月,县建立了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配有工作人员3人...
1814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内丘县孤寡老人供养的记事。
1815
知识出处: 内丘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1959年秋,在内丘县城西部王交台村牛王庙内,县政府设立了荣复军人结核病疗养院,专门服务于退伍军人,工作人员6名,病床6张,累计疗养患者150多人。接送患者的工具为毛驴和排子车。1977年,在县城西南建房30间,开办截瘫疗养所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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