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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傅德义”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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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由其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去职方式,包括罢免、免职、撤职和接受辞职四种方式。去职原因包括违法失职、工作调动、离退休、健康原因等。文章列举了不同届别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中具体的去职决定和接受辞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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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人民代表大会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省乡级人大进行了首次独立换届选举。从1996年9月开始,到1997年2月底,全省974个乡镇先后依法选出新一届乡级人大代表,并如期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这次选举是《地方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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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8年8月30日,中共福建省委决定任命傅德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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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9年12月1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德义在福建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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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79年12月23日,福建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傅德义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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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1年1月8~1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中级法院院长会议,讨论傅德义院长《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为保障经济调整工作顺利进行而斗争》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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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3年4月2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德义向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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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3年4月27日,傅德义再次当选为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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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4年3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德义向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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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5年5月30日,福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接受傅德义辞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由副院长陈新秀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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