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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丽水市”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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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98年,丽水市城乡户籍管理实现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网络。户口登记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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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2001年12月31日,丽水区公安分局撤销户政科,并入办证中心。
2808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8年9月30日,丽水市计划生育协会成立。
2809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97年12月,计划生育协会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并配备专职副会长。
2810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3年5月12日,丽水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成立,为全民事业全额拨款单位。
2811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96年4月,“丽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成立,人员由计生部门内部调剂7人,同时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数名。
2812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95年,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成立,主要承担乡镇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技术服务、对育龄群众和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培训教育、避孕药具发放和指导使用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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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2008年3月,《丽水市莲都区2008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管理街道社区单项考核评估办法》出台,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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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2008年4月,出台《莲都区暂住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明确协管员,主要负责暂住人口中年龄在18—49周岁育龄妇女婚育证明的查验,及时采集已婚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并及时将育龄妇女信息传递给社区,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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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2009年1月,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市内一盘棋”管理服务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管理服务职责,优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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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2009年10月,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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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2002年12月,《丽水市莲都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与处分试行办法》出台,第六条规定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失业人员,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第七条规定对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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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2010年,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持政策,新增奖励对象120人,连年累计1159人,共发放奖励资金83.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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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94年2月,开始执行省政府《关于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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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2005年6月,区卫生局、科技局、公安分局、监察局、计生局等五部门制定《莲都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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