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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1987年,宜黄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宜黄县关于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规定》。土地征用基本上由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土地权属单位签订土地补偿协议,村小组、村委会、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土地管理局办理用地手续。征用耕地每亩补偿费5800元,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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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
8928
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土地所有权管理根据1988年土地资源详查、1989年城镇地籍调查资料,将县城区内及乡(镇)范围内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划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除此之外划为集体所有。在全县范围内划为国家所有土地12.13平方公里,其余属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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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根据1988年土地资源详查、1989年城镇地籍调查资料,将县城区内及乡(镇)范围内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使用的土地划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除此之外划为集体所有。在全县范围内划为国家所有土地12.13平方公里,其余属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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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规定,1989年4月~1991年10月开展了全县国有土地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初始登记,确认使用权,核发土地证。完成了初始登记2457宗,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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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的规定,1986~2005年,凡按公共利益及国家建设需要,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时,都要制作征地方案、预审材料,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建成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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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最佳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重点是基本农田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城镇发展用地需求,进一步改善交通用地需求。1999年全县土地利用分区面积情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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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建立土地价格体系是用地管理的核心部分,依据市区中心向周围辐射形成等级差别。1994年,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定级规程》,结合宜黄县城具体情况,按照人口密度、交通方便、就学、就医便利、供电、供水等9个因子,18个子因子,划分均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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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3月,县委、县政府制订《关于全面开展土地清查和发放宅基地使用证的工作方案》,成立清查小组,同年4~6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土地大清查工作。重点清查私人建房占地、买卖、租赁、违章侵占土地的情况、企事业单位占地情况、砖瓦粘土占地情况。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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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1996年9月中旬开始,县国土局牵头组织由农业、城建组成试点工作组,在桃陂乡圣华村开展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工作。在试点结束后的10月在全县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至1997年3月中旬基本结束,并经地区局派专家验收合格。全县1997年经划定为基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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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1994年,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宜黄县城镇土地定级估价试行规定的通知》,制定了城镇征用集体土地补偿价格以及基准地价,对全县土地使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标志着宜黄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起步,变过去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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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修测编绘了凤冈镇1:1000的多用途地籍图30幅,根据用途差异,将凤冈镇500万平方米土地分为10个一级类、24个二级类。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借阅,如需借阅,须经本人单位开具证明、说明原由、分管领导签署准查意见方可查阅,阅后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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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1989年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登记、发证,确认土地使用权属工作。1989年6月~10月,开展宜黄县城(凤冈镇)地籍调查,并作为抚州地区城镇地籍调查试点,按照国家城镇地籍调查技术规程,抽调7名技术骨干,以宗地为单位,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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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按照地籍调查,初始登记发证起,积极开展日常地籍变更工作,对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新增建设用地、经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涉及国有单位之间以及居民个人之间的土地转让等进行日常地籍变更登记,主要从宗地档案、地籍图地类进行变更,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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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宜黄县志 | 类型: 正文
地籍档案是土地使用者权属来源、土地取得方式、土地使用面积、四周界址、使用年限等初始存查资料,每宗地必须具有土地征用或转让协议,出让补办出让或行政划拨手续,招拍、批文、评估、建房表、宗地草图、指界委托、界址表、登记卡,并经过审查、审核,材料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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