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共 15205 条 484 / 1014
7246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9年前,县内燃机发电厂发电时,电价每千瓦时0.38元。
7247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9年县燃煤火力发电厂投产后,动力电价每千瓦时0.12元,照明电价每千瓦时0.18元。
7248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0年后,执行华东电网电价,电价分为4种: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085元,农业用电(包括农副加工、场间、电灌等)每千瓦时0.058元,化肥用电每千瓦时0.066元,照明用电每千瓦时0.16元。
7249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4年3月,系统又规定农业用电分为两种:电灌及场间用电仍执行原电价每千瓦时0.058元,农副产品加工用电电价改为普通工业用电电价,每千瓦时0.085元。
7250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85年国家计划委员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一九八五年煤炭加价和铁路运输及负担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根据通知精神及水电部的指示,制定了 《关于代收煤碳加价运煤加价的实施办法》,规定各用户实际用电量扣除来煤来油加工电量及城乡居民...
7251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同年10月以后,临沂电厂每年分配给沂水县800万千瓦时高价电,每千瓦时0.14元。县经委和县电业局将这些电量全部分配给城里工业用户,工业用电价格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055元。
7252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3年前,县发电厂柴(汽)油内燃机发电和燃煤火力发电,电费收取均由发电厂负责,所获利润上交县财政。
7253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7年后,沂水县西部农村用上了泰莱电网的电,其电费收取由农电所负责。
7254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3年秋天,县发电厂与农电所实行发供电分管,收取电费全部由农电所负责,所获利润作为农电发展基金,用来以电养电。
7255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0年后,农电所在几个有电公社设立了农电服务站,农村电费由各农电服务站收取。
7256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3年后,城里及厂矿的电费由农电所城里内线班收取,各站及城里内线班每月将收取的电费交农电所财务组审核汇总。
7257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9年县电业管理局设立用电股,用电股设营业室和电费会计。各站及城里内线班每月将电费交用电股营业室审核汇总。
7258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4年,电业管理局改为电力公司,农电站改为供电站后,各站专设一名电费会计,负责各站的电费收交及管理工作。规定各供电站每月10日至16日抄表,21日至24日到公司用电股营业室审核电费单据,各站收取的电费通过银行划拨到用电股营业室。多年来电...
7259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6年6月,电费管理实行了统一表卡、统一电费单据、统一电费台帐、统一电费上榜四个统一,电费管理工作纳入正规化。
7260
知识出处: 沂水县电业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1年前,农电所的材料由县水利局代管。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