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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离婚、复婚登记,是男女双方自愿建立和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履行的法律程序。1956年前,都昌结婚、离婚、复婚登记,区以下机关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由各区公所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办理,县城机关干部、职工由民政科办理。区无专职登记员,由...
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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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2月,都昌即在胜利完成减租退押的基础上,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土地证收费标准,根据都昌各地粮食收购牌价确定:第一类为一、二、三、七、十、城镇等区(镇),水田每亩人...
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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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2月,都昌即在胜利完成减租退押的基础上,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1952年12月,县人民政府为保障农民已分得土地的所有权,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0年1 1月...
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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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的审批始于建国后,1980年前由县民政科(局)办理。凡上级来文及各单位建设申请用地,均由民政科提出意见,经县长或主管副县长签字,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征用。1949年至1957年,征用土地数字较小,也未严格履行征用手续。80年代初,土地征...
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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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中共都昌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信访接待制度,以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当年4至7月,接受人民来信195件、接待上访101次。并自6月起,规定每星期5为县长接待日。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后,继续设置县人委人民问事处。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
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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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中共都昌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信访接待制度,以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当年4至7月,接受人民来信195件、接待上访101次。并自6月起,规定每星期5为县长接待日。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后,继续设置县人委人民问事处。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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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国至1981年,侨务外事工作由县民政科(局)办理。1981年,县政府成立外事办公室,配备人员,专司其职。1989年止,全县有归国华侨6户、29人;侨眷5户;外籍华人眷属1 1户。华侨9户,外籍华人43户,其中:美国22户、日本2户、印度...
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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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8年5月,都昌县公安局成立后,各区、乡(镇)即建立治安保卫组织。1953年4月,全县共建立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165个,有治保人员3490人。至1 989年,全县有治保委员会357个,治保小组2531个,治保人员7889人。县公安局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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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8年5月,都昌县公安局成立后,各区、乡(镇)即建立治安保卫组织。1953年4月,全县共建立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165个,有治保人员3490人。至1 989年,全县有治保委员会357个,治保小组2531个,治保人员7889人。县公安局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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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8年5月,都昌县公安局成立后,各区、乡(镇)即建立治安保卫组织。1953年4月,全县共建立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165个,有治保人员3490人。至1 989年,全县有治保委员会357个,治保小组2531个,治保人员7889人。县公安局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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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反革命建国初,反革命分子活动猖獗,全县计有土匪、特务、反动党团骨干、恶霸、反动会道门分子等2823人,他们不甘心灭亡,公然发起武装对抗。他们武装攻打第三、第五、第六区人民政府,抢劫运粮船只,劫去各种枪支62支,手榴弹1箱,杀害解放军干部...
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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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1年,国民党政府颁行所谓《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将编组保甲与登记户口同时进行,以实行联保联坐。民国29年,设置户政室于县政府内,专司户籍管理事项,具结户籍校对,办理户口异动登记,制发国民身份证,校正门牌户签、编报统计等。民国...
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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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抗日战争爆发前,贩毒吸毒泛滥成灾,有靠贩毒而暴发者,亦有因吸毒而倾家荡产者。最盛时的民国26年,鸦片不仅可公开贩卖吸食,县政府亦为取税,公然准许土膏店挂牌营业。民国29年,县长彭学游力排众议,推行戒烟,并将收缴的烟土、烟具,在县府临时驻地...
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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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8年5月,县公安局设侦察股,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1956年7月14日,县政府成立反刑事斗争委员会,由县长兼主任委员,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18人。以上2人,27日晚均无作案时间。于是,遂将疑点...
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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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县设狱禁于谯楼内西侧。民国24年,县有监狱1所,属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管辖,设狱员1人。当时犯人从事编草鞋、织鱼网、做爆竹筒的生产活动。看守所向由县公安局负责管理,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负责警戒。看守所主要负责羁押未决人犯和判处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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