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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 类型: 正文
人民法院组建初,设信访科。1986年11月,告诉申诉信访工作正式列为审判工作。1987年4月,信访科撤销,设告诉申诉庭。1987年,收案54件,结案54件,其中转入民庭审理19件,转经济审判庭1件,接待来信来访1200多件次,处理来访49件...
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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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庭于1989年设立。1991年,潍坊、淄博、惠民、东营四地市几十个县区法院签订司法协议书。兄弟县区内执案,可获得当地援助。1994年协助外地法院执行9件,其中省内执行7件,省外执行2件。1995年多数案件实现边接案边执结。1996~19...
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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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人民法院组建初期,设义和、孤岛2个法庭。1988年在新户、太平、四扣、六合4乡均设立法庭,在全市率先实现一乡一镇一处法庭的目标。当年,6处法庭审结民事案件136件,占全院审结民事、经济案件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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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司法行政包括:第一节机构、第二节法制宣传教育、第三节律师事务、第四节公证、第五节基层法律服务、第六节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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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司法局1985年3月成立,下设办公室、宣教股、法律顾问处、公证处、基层调解股5个股室,工作人员5名,与胜利油田司法处河口分处合署办公。1991年10月,法律顾问处更名为河口区律师事务所。1995年3月,撤销胜利油田司法处河口分处,河口...
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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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990年“一五”普法期间,区司法局重点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二五”普法期间,重点宣传《宪法》、《选举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等“十法一条例”。其间,组织参加“山东省经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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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3月,河口区法律顾问处成立,有律师1名,工作人员2名。相继开展律师业务,承担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事代理、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等工作。1995年,法律顾问处改称恒源律师事务所,人员增为3人。1999年改山东恒源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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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河口区公证处组建初期,仅办理民事、经济合同公证。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扩大业务范围,相继在新户、太平、义和、四扣、六合5乡镇以及4个金融部门设20名公证联络员,负责联络公证业务。至1995年,公证处能办理各类合同、经济活动、财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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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河口区各乡镇、办事处成立法律服务站,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992年,司法局调解股更名为基层工作股,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992~2000年,全区各法律服务所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230件,处理各类纠纷451件,宣讲法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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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政务院颁布《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后,境内各村均建立调解委员会,配正、副主任各1名,委员由3-9人不等。1985年3月,各调解委员会业务归河口区司法局管理,承袭原沾化、利津两县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格局。1995年底,全区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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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编包括:第一章机构、第二章驻军、第三章兵役制度、第四章民兵、第五章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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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机构包括:第一节人民武装部、第二节武警河口区中队
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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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境内六区(义和庄)、七区(太平镇)相继建立武装部,20世纪50年代曾称劳动武装部。1968年5月,义和公社、太平公社、新户公社、四扣公社、六合公社均设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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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 类型: 正文
1987年6月5日,武警东营市河口区中队正式组建,隶属武警东营市支队。履行警察职能,其主要任务是看押罪犯,维护社会治安,支援地方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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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河口区志 | 类型: 正文
第二章驻军包括:第一节北洋军阀部队、第二节国民党军队第三节人民军队、第四节地方武装、第五节土匪武装附一:日伪军、附二:日伪军罪行录、第六节济南军区黄河三角洲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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