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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0850 条 1999 / 2724
29971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22年(1933年)9月,县政府奉令调查户口,登记公民,编贴门牌。5户为邻,5邻为闾,若干闾为乡。
29972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22年(1933年)11月22日,驻闽的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亦称“福建人民政府”)。主张独立、宣言抗日。福建划分为四个省两个市。宁德县属闽海省。次年1月,“闽变”失败。宁德县复为福建省直辖。
29973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23年(1934年)1月,福建复归南京国民政府领导,由省辖县。宁德县政府设一室三科(即秘书室和民政、财政、教育三科)。另配警佐、承审员、管狱员、会计员各1名。
29974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23年(1934年)5月,福建省实行保甲制度,宁德县分五个区:一区城关、二区霍童、三区洋中、四区三都、五区周墩。其实,四、五两区已单列,由县派副手去管理。
29975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4年7月,全省实行行政专员制度,置行政专员督察区。时奉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令,将福建省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宁德县属于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地福安县城。此时的第二行政督察专员仍兼福安县长职。
29976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4年11月,设三都特种区,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29977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24年(1935年)5月,县分出西北部原为十五都至十八都的四个都地方,置周墩特种区,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29978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24年(1935年)9月21日,省政府令,重申县下分设区署。宁德县分为三个区,即:一区城关、二区霍童、三区洋中。三都和周墩二特种区,隶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29979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5年10月,全省调整行政督察区,从原来10个兼并为7个。调整后,宁德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长乐县城。
29980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6年,福建省颁布合作社章程,成立合作指导员办事处。
29981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26年(1937年)1月1日,依照福建省高等法院训令,成立宁德县司法处。是年,规定县政府工作人员由省政府直接任命,不随县长进退。
29982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8年3月,宁德县属于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地由长乐县城迁至闽侯县城。
29983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8年,县政府机构调整,除原一室三科(秘书室和民政、财政、教育科)外,新增建设科、兵役科(后并入军事科)、会计室。另设警察局,将警佐、警士并入。同时,司法独立,县司法处直属福建省高等法院管辖。县长兼任警察官。又置看守所,由原管狱员任所长...
29984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8年实行联保制。即以便利管理为条件,由若干住户组成一保,再由若干保组成一联保。全县划分3区27联保,置联保办事处。
29985
知识出处: 民国宁德 | 类型: 政治事件
民国28年(1939年)1月,县政府奉令组建宁德县自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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