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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4366 条 269 / 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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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53年11月开征,只征牛市交易1种。先后在桥下、罗浮、九丈、枫林、福佑牛市场征收。1953~1959年共征税款5.65万元,1959年停征,1982年复征,1983~1990年共征税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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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85年4月1日,上塘、清水埠、乌牛、桥头、桥下、沙头、岩头、枫林、岩坦、碧莲、巽宅等11个建制镇,开始征收此税,税率为5%。1985~1990年,共征税款55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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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51年开征。凡以营利为目的工商业,均要征收工商所得税。1984年利改税后,工商所得税分为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6种。税款收入:1951~1957年5.5万元;1958~1984年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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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58年7月,盐税由税务机关办理,1973年并入工商税,1984年10月从工商税中划出,重新成为独立税种。永嘉属非产盐区,主要对查获私盐补税,以及动用储备盐补税。补税金额,食用盐每50公斤7.29元,农用盐每50公斤2.43元,渔业用盐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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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前身为城市房地产税,1951年开征。1952年规定: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1.2%;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1.8%;依房地产租金计征税率为18%。1972年4月起,对国营和集体企业停征房产税。1986年9月,国家对城市、县城、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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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89年开征。税额根据市政建设、建制镇等级和地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不同税款(每平方米)。上塘、瓯北、桥头为一等建制镇;岩头、桥下为二等建制镇;碧莲、乌牛为三等建制镇;沙头、岩坦、巽宅为四等建制镇;枫林为五等建制镇。1989~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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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53年开征。主要对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各种商事凭证、权利证照、会计簿册等各类凭证征收印花税。当时征税的凭证分25目。1988年为5类13目,即: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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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50年5月开征。主要对行驶于公共道路车辆和航行于河流、海岸船舶实行征税。车辆种类繁多,征收办法变化频繁,时征时停。1956~1990年,共征收税款67.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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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为地方主要税种。县人民政府成立初期,屠宰牲畜无论自食或出售,均按标准重量从价征收10%,当时规定白肉标准重量,猪每头45公斤,牛每头125公斤,山羊每头10公斤。1950年,自养、自宰、自食的免税。1951年,猪每头征收屠宰税3元,牛每头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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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原称特种消费行为税,1950年开征。分电影、戏剧及娱乐、舞场、筵席、饮食、旅馆5项。1956年,改为电影、戏曲2项,分5个级别征税。1962~1965年,共征税款2433元。1966年后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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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亦称特种消费行为税。县人民政府成立初期,对饭店、酒店、宾馆、招待所及其他饮食营业场所征税。1957年后停征,1988年复征。1989~1990年,共征税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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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89年2月1日开征。凡国产、进口、进口散件组装的小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国产面包车暂缓征)、工具车、彩色电视机以及能接收带有图象与声音信号的电磁彩色监视器均属征税范围。税额:轿车类,每辆5000元~40000元不等,一般是进口车税额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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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1983年10月1日开征。一切国营企业、机关团体、部队、地方政府以及所属城镇集体企业,用自筹资金安排建筑工程投资,更新改造项目中建筑工程投资以及按规定不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筑工程投资都为建筑税征收范围。1984~1990年,共收税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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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国营企业奖金税,1984年开征。实行超额累进,分级计征,1985~1988年共征3.6万元;集体企业奖金税,1985年开征。1988~1989年共征2.4万元;事业单位奖金税,1985年开征,1990年征收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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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嘉县志 上册 | 类型: 其他
卖、典田地房宅赴官验印,交纳官税,始于东晋。清高宗乾隆十二年(1747)定契税法,凡民间买卖田房,令布政司颁发契尾,编刻字号,骑缝处验印,注明业户姓名、价值,一存州县,一同老册报司,如有不报无契尾者,事发照漏税例治罪。税率:买契为9%,典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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