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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6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2年6月30日8时,双岔5庄和西仓9庄集藏兵300余人突然袭击工作组和解放军驻地。解放军坚持“不先放第一枪”的原则,派出一名排长前去谈判,前赴谈判的排长惨遭杀害,部队被迫还击,经过4个小时的战斗,藏兵溃败,战斗中,解放军牺牲10人,伤...
2087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2年8月6日,人民解放军移驻阿米达山和双岔大庄,工作组进驻洛措与大庄。在双岔、西仓事件和平解决后,西北访问团又派出部分干部,并从双岔工作组中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了西仓工作组,随解放军前往西仓开展工作,1953初,张曜率工作组前往郎木...
2088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3年6月经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研究,根据碌曲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位置区域,初步具备建立县级行政区域的条件,决定成立洮源行政委员会,同年10月改称碌曲行政委员会。
2089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3年6月经甘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研究,根据碌曲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位置区域,初步具备建立县级行政区域的条件,决定成立洮源行政委员会,同年10月改称碌曲行政委员会。
2090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5年6月碌曲县人民政府成立,时称碌曲县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员会由县长、副县长和选举产生的人民委员会委员组成,在第一届县政府中,县长和4名副县长均由县境内的部落头人担任,副县长中有1人为汉族,在7名人委委员中有藏族2人,汉族5人。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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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临潭县将双岔部落所辖区域划为一个区,指定该部落土官阿才为区长,作为临潭县的基层组织的双岔区政府是不存在的。
2092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碌曲属巩昌府洮州厅辖,当地群众分别属于十二部落和八部落统治,部落头人、寺院活佛和管家掌管着司法大权。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事件和大小案件由土官、头人、寺院的活佛管家根据当地习惯法处理,一般有罚款、打皮鞭和处以残酷的肉刑等。
2093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碌曲属巩昌府洮州厅辖,当地群众分别属于十二部落和八部落统治,部落头人、寺院活佛和管家掌管着司法大权。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事件和大小案件由土官、头人、寺院的活佛管家根据当地习惯法处理,一般有罚款、打皮鞭和处以残酷的肉刑等。
2094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碌曲属巩昌府洮州厅辖,当地群众分别属于十二部落和八部落统治,部落头人、寺院活佛和管家掌管着司法大权。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事件和大小案件由土官、头人、寺院的活佛管家根据当地习惯法处理,一般有罚款、打皮鞭和处以残酷的肉刑等。
2095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7年,为了配合内地追捕外逃的反革命分子,不法地富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碌曲县开展了大规模镇压反革命运动。根据州委捕界限21条规定和社会改革12条指示,首先将首恶、协从、被迫、公开、秘密从匪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排队。
2096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1956年4月成立。1959年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成立了洮江县人民检察院。
2097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1956年4月成立。1959年碌曲、玛曲两县合并为洮江县,成立了洮江县人民检察院。
2098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8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部门在县政法部的领导下合署办公。当时正处在“平叛”之中,在押“人犯”众多,由于受到“左”的影响,加之法律制度还不健全,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
2099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碌曲县人民法院,1958年2月成立。当时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秘书室,是年开始受理刑事、民事案件。1959年1月碌曲县与玛曲县合并为洮江县,为便于工作,法院在玛曲、阿木去乎设立了人民法庭各一处。平叛反封建斗争中,县公、检、法合并为政法...
2100
知识出处: 碌曲县志 | 类型: 正文
碌曲县人民法院,1958年2月成立。当时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秘书室,是年开始受理刑事、民事案件。1959年1月碌曲县与玛曲县合并为洮江县,为便于工作,法院在玛曲、阿木去乎设立了人民法庭各一处。平叛反封建斗争中,县公、检、法合并为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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