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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5月26日,收治的水肿病、干瘦病人均为由黄河北转来的灾民。
11732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7月,水肿病房撤消。
11733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8月,郭梅芳由医护办公室调到北山肝炎病房从事护理工作,赵洪兰调到总务仓库工作。
11734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12月5日,医院党支部决定由于洪担任医务主任。
11735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1年,建立了中西医会诊制度。对口支援探沂、梁邱、方城和朱田四处公社卫生院,每处各送1名医生来外科进修。抽出医生和检验人员各1人为费县卫校学生讲课。派出巡回医疗队10批,35人次,每批工作25天左右。
11736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2年,对640名干部进行了肝炎普查,设立了肝炎和结核病病房,接收来院进修人员5名。
11737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3年2月5日,中共费县县委宣传部、费县卫生科和医院党支部共同讨论了医务委员会的组建事宜。医务委员会的任务是学术研究、医疗事故处理、病案讨论和组织业务学习。
11738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3年3月,派出进修人员1人,接收来院进修人员7人。
11739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3年8月25日,于洪撰写了《针灸治愈5例急性肠梗阻经验介绍》,费县卫生科陈常庆科长批示,要求王发景院长予以刻印下发。
11740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63年12月10日,王发景院长回报了赴潍坊参观学习的情况,介绍了“社教”与日常工作分为两套班子和对工作人员实行五定(定人员、定制度、定任务、定分级管理、定床位)管理的经验
11741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3年12月22日,费县卫生科根据12月5日医院党支部的意见,批准设立费县人民医院医务委员会。董连胜任主任委员,史相宸、黄步尘、张松贤、于洪、吴兆玄、凌文芳、焦尊升和高相乾任委员。
11742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4年1月,建立查房制度、病案讨论制度、晨会制度和护理交班制度,病历书写较正规,医生查房时带病历到床边。
11743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4年4月,卫生部发布了《城市综合医院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要求“各科室的各项诊疗工作,都要有科学的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11744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4年10月,派出进修人员1人。
11745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4年,成立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王发景任组长,凌文芳、张相文、张松贤、冯立堂、高钧、高相乾、李厚祥和王桂华为成员。实行了事故、差错报告制度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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