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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1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52年5月,市公安大队缩编为公安队,隶属上饶专署公安大队。
2882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55年,景德镇市公安队与浮梁县公安队合并,称浮梁县公安队。
2883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60年4月,成立景德镇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大队,管辖浮梁县公安队,代管市经济民警中队(为地方企业公安民警编制)。
2884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景德镇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大队,于1962年11月改称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江西省总队第三团第二营,下辖3个连队。
2885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8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1982)30号文件关于内卫、边防、消防“三警合一”的指示,市公安局武装民警中队与消防大队合并,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西省总队景德镇市支队,受江西省武警总队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支队属团级建制,设司令部、政治...
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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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7月,中共市委根据《全省禁烟禁毒工作会议》要求,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由公安局抽调:厂警160人,组成侦察、调查、审讯、材料、检查五个组,全面系统地开展查禁烟毒工作。
2887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月11日,成立侦破积案工作委员会,下设8个侦破小组,共组织40余名干警投入战斗。从6月3日开始,利用黑板报、宣传车、有线广播、张贴标语和举办赃物展览会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群众同刑事犯罪分子斗争。
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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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嘉熙元年(1237年)。县令赵汝著将浮梁县城溪东云峰寺侧的官地圈为漏泽园,收埋弃尸遗骨。元代废。明恢复,地址移至溪东的社坛前。清雍正八年(1730年),知县沈嘉徵择地另设漏泽园,以使收容老弱鳏寡死有所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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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六年(1373年)。知县周郁在浮梁县城西门外田西关建广济院。收养贫苦孤寡。后迁教场右。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知县汪宗伊将广济院迁回旧址。嘉靖三十四年,广济院在风雨中坍塌,知县黄森重建。
2890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清雍正八年(1730年),知县沈嘉徵尽力投资,首倡官置义助办法,于浮梁县地藏庵设广济堂,购有田产山塘,并置屋仓药室牛具器皿等。以资收养老弱鳏寡。
2891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清道光十二年(1831年),当地绅士商贾捐资,建养济所于徐家街,收养残老孤寡百余人。有所长1人,技士公役各2人,收容警6人,除本所外别无产业。经费由本市各商铺认捐。年支出3500余元。
2892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清光绪七年(1881年),由张锦明及各慈善家倡办,设育婴堂在吴家祠堂,收养无人抚养的婴孩。抗战时期,兼收养难民无力抚养的婴孩。有堂长及事务员各1人,工役2人,乳母7人。经费来源除房租岁收300元外,不足部分由市内各商店认捐。年支出280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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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民国25年(1936年)7月1日,由县政府创办,设在吴家祠堂。院内分设养济、保育、施医、施棺、掩埋等所。其中保育所收养的弃婴,多系先天有病的女婴,成童者甚少,故无教育设施。正副院长3人是义务司职,事务员2人由商会职员兼任,酌给津贴。该院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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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民国26年12月,成立江西省赈济分会浮梁县赈济支会。有委员23人,由县长担任主任委员。内设收容所、养济所、育婴所及难童学校各1,主要收容救济抗日战争时期省内外逃亡到景德镇的难民。经费来源省县各半,不足部分由地方劝募。至民国32年2月,先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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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 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前身系宛陵书院郑昌辉等7人发起组织的养女堂。有工作人员6人,乳母8人。1949年11月7日由市人民政府接收,改名“人民婴儿院”,收养贫苦市民无力抚养的婴儿及弃婴。年底设保育、事务2部,收容婴儿22人。1950年有婴儿164人,招雇家庭乳母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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