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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崇仁县交通闭塞,山林少采伐,亦无开矿业,植被面广,生态较为平衡,水土流失不甚严重,县境内主要河流,常年可通航运。水土流失,造成河床壅高,少数农田被淹,部分山塘水库淤塞,崇仁河床较建国初期抬高0.8—1米,到处沙滩隆起。建国后按村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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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自1949年10月至1956年崇仁县各行业商店渐移设胜利、中山两大道,旧街变为居民住宅区,每条街有零星的小型南杂食品商店二,三爿。农贸集市散布于各乡,为农村定期集中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清代有27处,民国时期有20处,建国后稍有兴废,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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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崇仁县对集体商业落实政策,恢复合作商店,下放的从业人员陆续收回,退还资产,商业系统共有集体商业人员956人。非商业系统的企业单位开始兴办大集体商店,招收城镇待业青年为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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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商店建国前较大的圩集有商店五六十爿,小圩集仅有十余爿。建国后,经过对私改造,圩集由供销社设工业品、南杂副食品、生产资料等门市部和合作商店,每地五六家,较大的村庄设有“双代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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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零售由棉布店经营,出口由夏布行经销,运及九江、汉口、上海等地转销国内和日本、朝鲜,年输出量约2万匹,建国后,由供销合作社经销。农副产品购自农村,建国前,由南杂和杂卖商店经营。建国后,由供销合作社经营,亦通过个体商贩和农贸市场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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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崇仁县出口商品仅有夏布。进口商品有煤油、卷烟、布匹、西药等。建国后出口商品逐年增加,有大米、钨砂、兽皮、畜产品等27种。进口商品有尿素、氯化钾、家用电器和西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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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崇仁县粮行、油行,不直接经营粮油购销,无资本,业主(俗称伢人)仅在逢圩之日开行,为上市的粮油交易做说合人,代买、卖双方评价、过斗、过量,撮其成交,向买、卖双方抽取手续费(约占成交金10%)。随收购粮油的数量不断增加及人民对精粮油的需求日益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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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1948年至1984年,崇仁县城有旅社8家,理发店11爿,照相馆3家,农村有旅社或饭店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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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前期,军阀混战,政局动荡,县未建立财政,收支亦无统一标准。民国十七年(1928)十一月建立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县财政统制于省,收入上解,支出由省政府拨给。1978年7月5日,省革命委员会照中央规定,确定农业税起征点。建国后,公粮分夏、秋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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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国库券1981年开始发行,始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尔后,每年发行一次,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认购。单位认购数由银行出据做帐,个人认购数给库券为凭。建立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县财政统制于省,收入上解,支出由省政府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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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后,崇仁县停征契税,并废除民国时期的杂税捐。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983年1月,我县遵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对驻县部队、机关团体、国营企、事业单位拥有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及城镇集体企业纳所得税后的余利征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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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钱庄为民间的金融业,经营资金借贷、储存、汇兑等业务。当铺为民间经营典当的金融业,民国初期,县城有2家,设于桥南十字街和锅炉街。建国后,人民银行和信用社均办理储蓄业务,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政策,存款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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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崇仁县钱庄(含过帐店)为民间的金融业,经营资金借贷、储存、汇兑等业务。当铺为民间经营典当的金融业,民国初期,县城有2家,设于桥南十字街和锅炉街。对信用合作社进行整顿,清理股金,补发股息,发展组织,扩充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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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国务院颁布《发行新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崇仁县于3月1日开始执行,新人民币1元抵值旧人民币10000元,在发新币的同时,对旧币通过商业回笼和直接兑换等形式全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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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崇仁县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中期以前,钱庄为商人提供贷款,有抵押和信用两种方式。 工商贷款的利率,建国初期,对私营工商企业为月息1分8厘,对国营企业为月息9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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