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检察机关的督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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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走过30年》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5477
颗粒名称: 当好检察机关的督察官
分类号: D926.3
页数: 3
页码: 53-55
摘要: 检察机关重建30年来,全疆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自治区纪检委、高检院纪检组和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针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特点和行使检察权中易发、多发和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把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列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形成了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惩防并举、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有效地防止了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使违纪违法案件持续逐年下降,尤其是因涉及检察权的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无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不断增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一是逐步建立了内部执法办案各项监督制度。二是大力开展巡视工作。
关键词: 新疆 检察机关 督察官

内容

检察机关重建30年来,全疆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在自治区纪检委、高检院纪检组和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针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性质、特点和行使检察权中易发、多发和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把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列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完善执法内部监督机制,形成了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惩防并举、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有效地防止了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使违纪违法案件持续逐年下降,尤其是因涉及检察权的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无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不断增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完善监督机制
  多年来,全疆检察机关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检察权廉洁高效运行的工作中,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体系,特别是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上,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一是逐步建立了内部执法办案各项监督制度。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结合实际,落实了“一案三卡”制度,即办案人员办理每一起案件,都按规定分别填写对案件当事人的“办案告知卡”、办案人员的“廉洁自律卡”、案件办结后的“回访监督卡“。“三卡”中既有检务公开的内容,又有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要求。全疆检察机关对“一案三卡”的落实率,由2000年的55%达到2005年的100%。通过实行“一案三卡”制度,把办案人员的行为、办案的流程始终置于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及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有效监督之下,实现了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有效地防止了执法违法、随意执法、办人情案和关系案等问题的发生。为落实“严格、公正、文明”的要求,自治区检察院建立了流程监督制度,结合各部门职能分工,分别在不同的执法环节开展了自我监督和部门间的互相监督,形成了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的法律监督格局。在实践中,分州市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和《重点案件跟踪监督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流程监督工作机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职责明确的执法责任制,对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和每个环节,都确定了责任归属。为使责任制得到落实,建立了基层院组织自查、各分州市院组织全面质量考评、自治区院机关各业务处室重点抽查、纪检监察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的案件质量考评体系,每年组织人员对所办案件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考评。
  二是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促进规范执法,建立符合现代管理理念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在部分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务督察制度试点工作,并将其作为检察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经过4年的试点,总结出了一套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经验。去年底各地州市院均成立了检务督察机构,建立了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为重要内容的检务督察制度,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察、联合督察等形式,运用流程监督、网上监督等手段,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较好地形成了统一、全程、严格、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保证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近几年来,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了对违法违规办案、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采取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成有关单位追究责任等方法进行责任追究,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某基层检察院,由于连续发生领导干部违反程序办案、交通肇事等问题,责成其上级检察院对该院的检察长进行了责任追究,作了检讨。
  责任落实到人
  多年来,自治区检察院依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平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强化了检察权的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检。
  一是以“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落实责任制。从2005年开始,区院对多年一直沿用的责任书进行修改,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更具体、格式更正规、更能贴近检察工作实际。通过连续3年抓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检察院“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通过多方面征求意见和讨论,于2005年出台了《新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并下发全疆检察机关试行。经过3年的试行,于今年初下发了《新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2006年至2007年结合巡视工作,对12个地州市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考核,2007年底对全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进行了通报,5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事故单位的“一把手”对发生问题以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说明,保证了责任制的落实。
  三是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多年来,为加强对下级检察院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关于上级检察院领导与下级检察院领导谈话的暂行规定》和《上级检察院派人参加下级检察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暂行规定》《巡视工作暂行规定》《新疆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工作流程》和《新疆检察机关死亡报告制度》《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九条规定》等制度建设。指导各地州市院和基层检察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执法办案工作实际,在完善廉政工作机制、规范扣押冻结款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制度体系。
  四是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为加强本院各内设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确保本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不出问题,自治区检察院每年对《自治区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进行修改,将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并逐条落实到各有关处室,各内设机构根据自己的任务分工制定进一步的落实措施。党组成员根据自身的业务分工,也具体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同时印发各地州市院监督落实。
  五是加强对重大项目、开支,招投标等日常行政工作和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在“两房”建设及后勤保障方面,自治区检察院一直推行政府采购和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制度,2005年至2007年,政府采购金额4559.4万元,招标投标金额12500余万元,通过监督没有不廉洁的问题发生。在订制全疆检察服装、新建干警住宅楼、办公楼和办案工作区和各业务部门的评先选优和内部组织的各项考试及多次在全疆范围的检察人员招录,按照监督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都实施了全过程的监督,保证了此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截至目前未接到一起投诉或举报。
  加强权力监督
  一是落实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谈话制度。自治区检察院每年都制定下发党组书记、检察长述廉、纪检组长述职要点,从2004年至今,地州市院的检察长、书记已有115人次向区院党组进行了述廉,纪检组长60人次进行了述职。根据《关于上级检察院派人参加下级检察院专题民主生活会暂行规定》《关于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暂行规定》等制度,2005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先后派出35人次参加了23个地州院的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县处级领导干部22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65人(次)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地斤级66人(次)、县处级领导干部310人(次)进行了了解情况谈话,有地厅级60人(次)、县处级领导干部303人(次)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对厅级14人(次)、县级领导干部27人(次)进行了离任审计。
  二是大力开展巡视工作。2005年,自治区检察院按照高检院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成立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巡视工作暂行规定》和《巡视工作程序》,并结合巡视工作实际,对其进行了多次的修改和完善。在连续开展巡视工作中,自治区检察院共分6批次15个巡视组对全疆16个分州市院和108个基层院进行了巡视。通过开展巡视工作,发现全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发现了一些清廉、务实的优秀典型。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向被巡视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也就一些全局性的问题向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提出了建议。特别是全面了解、掌握了各地州市院的整体情况,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掌握了较为翔实、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为实施科学决策、促进各级检察院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多年来,自治区检察院紧密结合新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以确保检察权廉洁高效运行、维护人民群众及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在强化规范执法意识、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认真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及当事人合法权益问题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知识出处

走过30年

《走过30年》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文集分理论政治篇、经济篇、社会、科教文化、军队等篇,收录了《以科学发展观的统领反腐倡廉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民构筑社会保障长城》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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