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矿务局小洪沟煤矿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米泉县志》
唯一号: 320031020210000457
机构名称: 乌鲁木齐矿务局小洪沟煤矿
机构简称: 小洪沟煤矿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62/001
起始页: 0086.pdf
前置机构: 东山煤矿一分矿

机构描述

小洪沟煤矿位于县境东南部的小洪沟,距县城12公里。1985年,全矿共有职工869人(女职工213人),其中少数民族职工156人,工程技术员48人。 1951年,新疆军区后勤部总务科为解决驻米泉地区生产部队用煤,在此买下一家私人煤窑,即为最早之小洪沟煤矿。1953年,划归八一农场,改名为八一煤矿。1956年,与其他煤窑合并,称农建煤矿一分矿。1975年兵团撤销,归属自治区重工业局,称东山煤矿一分矿。1979年,划归乌鲁木齐矿务局,称小洪沟煤矿。 1958年以前,该矿系用人工开采。1959年安装锅驼机发电。1961年开始用苇湖梁电厂的电力,采煤方式也由高落式采法改为仑案式采法。1976年起,井下运输使用电瓶车,采煤能力大为提高。1983年,年产30万吨立井投产,通风、抽水、运输及提升实现机械化。从1956~1985年,共产原煤331万吨。1985年,全矿有固定资产原值1326.19万元,定额流动资金88.36万元,主要设备有269台,其中大型设备15台。年总产值452.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0.961吨/日。 1985年,福利设施总建筑面积27828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1平方米,有子女学校2所,在校学生850人,有职工食堂两个,浴室、卫生所、托儿所各1个。

知识出处

米泉县志

《米泉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本志实事求是、客观地记述米泉县各个时期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间,上限不限,适当追溯各项事业起始的历史渊源,下限至1985年,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米泉县自然和社会情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