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物工资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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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313
颗粒名称: (二)实物工资制
分类号: F426;D92;D630
页数: 1
页码: 507-507
摘要: 50年代初,对留用人员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实行实物工资制。根据中央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接管初期,留用人员实行原职原薪“包下来”的政策。以小麦为折价单位,按照麦价款发给本人工资。
关键词: 省人民政府 留用人员 本人工资 工资制 工作人员

内容

50年代初,对留用人员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实行实物工资制。根据中央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接管初期,留用人员实行原职原薪“包下来”的政策。以小麦为折价单位,按照麦价款发给本人工资。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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