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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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5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631;D926;D92
页数: 2
页码: 485-486
摘要: 1955~1965年,共开展27次劳改检查。1958年,县检察院与公安局对看守所进行一次大检查,协助建立人犯关押与管教、劳动、生产、奖惩、审查事故报告等各项制度。此后,每年度对看守所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改正,并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983年,监所科成立,加强监所检察,派员常驻看守所办公,建立和完善看守所检察制度。
关键词: 在押人犯 看守所检察 看守所 建立和完善 法制宣传教育

内容

1955~1965年,共开展27次劳改检查。1958年,县检察院与公安局对看守所进行一次大检查,协助建立人犯关押与管教、劳动、生产、奖惩、审查事故报告等各项制度。此后,每年度对看守所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改正,并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983年,监所科成立,加强监所检察,派员常驻看守所办公,建立和完善看守所检察制度。
  1979~1992年,对监狱和看守所进行大小检查350次,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教育1270次,受教育人数达15500人次。对看守所工作人员的违法现象提出书面纠正建议150人次,口头纠正意见60次。对分布在社会上的5种人每年进行考察回访2次。1979~1992年,共受理塔里木劳改农场移送的犯人在服刑期间重新犯罪案件186件,222人。经审查,向法院起诉168件,188人,其中,免予起诉6件,11人。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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