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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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5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26;D92;D925
页数: 1
页码: 485-485
摘要: 1955~1966年,受理经济犯罪案件和自侦案件240起,254人,侦察终结起诉案件101件,113人,免予起诉3件,3人;不起诉案件10件,10人;免予处分的33件,33人;转有关单位和部门行政处理的93件,95人。1958年9~10月,公、检、法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县各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帐目进行一次大检查,共查处贪污分子37人,贪污金额达10 543元。
关键词: 免予起诉 经济检察 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 经济犯罪案件

内容

1955~1966年,受理经济犯罪案件和自侦案件240起,254人,侦察终结起诉案件101件,113人,免予起诉3件,3人;不起诉案件10件,10人;免予处分的33件,33人;转有关单位和部门行政处理的93件,95人。1958年9~10月,公、检、法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县各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帐目进行一次大检查,共查处贪污分子37人,贪污金额达10 543元。
  1978年,检察院恢复后,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设立法纪、经济检察科。1990年,法纪检察和经济检察分设,成立反贪污贿赂科;1979~1992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2件,252人;立案侦察48件,50人;起诉13件,14人;免予起诉7件,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79504.37元。198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发出《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10月30日,在县政府礼堂召开贯彻两院一通告政策兑现大会,对3名贪污、受贿犯罪分子作出从严处理决定;会后,7名有经济问题的人向检察院投案自首。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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