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末稽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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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2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清末稽查
分类号: D631;D92;C55
页数: 1
页码: 475-475
摘要: 清代乾隆二十四年(1759)实行伯克体制时期,下设喀孜伯克专司诉讼审判;沙雅小县无专司缉拿、巡捕,囚狱的帕提沙布伯克,由库车兼办。
关键词: 地方秩序 社会治安 光绪二十八年 光绪三十二年 县知事

内容

清代乾隆二十四年(1759)实行伯克体制时期,下设喀孜伯克专司诉讼审判;沙雅小县无专司缉拿、巡捕,囚狱的帕提沙布伯克,由库车兼办。
  沙雅喀孜伯克为五品,主宰生杀大权的则为阿奇木伯克。
  其时,无刑法章程,也无律条文献,伯克审讯、判处的依据主要依靠宗教教义及统治者的好恶。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建县。光绪三十二年(1906),县知事张绍伯建立县府衙机构,县衙内设稽查、巡捕数人,负责巡逻,维护治安。他们的专职责任是昼夜巡视,缉拿盗贼,传讯诉讼,扣押人犯,庭刑执杖,看管牢狱,维护地方秩序和社会治安。
  当时一切政务及靖边治安事务都归县知事直接指挥。每乡设乡约1~3人,并委派2~3人协同,骑马巡视,维护社会治安,调解乡里争讼。宣统三年(1911),改县稽查为警察,是沙雅县警察机构之始。县政府设专职巡官、司书生、巡长、巡警共20人,维持社会治安及其他警务。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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