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5138 |
| 颗粒名称: | 一、三项建设用地管理 |
| 分类号: | F301;D92;F321 |
| 页数: | 2 |
| 页码: | 405-406 |
| 摘要: | 1949年至1987年间,沙雅县的国家建设、乡镇集体建设、个人建房用地管理混乱,虽有兼管土地工作的单位,但无统一管理土地的法规,只有少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征用城镇范围内的土地向有关部门申报,占用城镇以外的土地,仅向土地所有权的乡、大队、甚至小队协商,签署土地买卖合同就可以使用土地;至于个人建房,只要单位领导或公社、大队甚至小队长同意就可以随意占地建房;乡镇企业建设用地更不用履行任何手续。 |
| 关键词: | 国家建设 三项建设 建设用地 个人建房 集体建设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