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汇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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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4918
颗粒名称: (三)汇兑
分类号: F832;F426;F626
页数: 1
页码: 272-272
摘要: 汇兑业务有普通汇款和电报汇款两种。
关键词: 电报汇款 汇票业务 汇兑业务 邮电局 最高限额

内容

汇兑业务有普通汇款和电报汇款两种。
  1953年,邮局与银行进行分工,个人汇款由邮电局办理,每笔汇款最高限额为300元。1954年10月,实行“凭证兑付”的办法,方便了群众取款。1955年,配备兼职汇兑检查员,对汇票进行复核检查。9月,停办定额汇票业务,改为普通汇票。1958年1月1日起,邮政汇款的汇费标准统一按汇款金额的1%收取。每笔最低汇费为1角,1982年,最高限额由300元扩大到5000元,此后,业务收入不断增加。至1993年,沙雅县邮电局有7个局所办理汇兑业务,其中有2个局所只办普汇业务。全年完成出口汇票2.25万张,汇兑业务收入4.87万元。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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