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路养护及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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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4894
颗粒名称: 四、公路养护及绿化
分类号: U418;D422;F323
页数: 1
页码: 263-263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路段少,条件差,公路养护实为应急行事,以疏通道路为目的。
关键词: 中华人民 农牧民 乡村道路 公路绿化 公路养护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路段少,条件差,公路养护实为应急行事,以疏通道路为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路养护实行“分级管理,分别养护”的管理原则。国道和省道公路由专业养路段管理养护,县道公路由县养路队养护,乡村道路主要由农牧民义务养护。
  乡村道路群众养护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沿线农牧民按户分段,进行日常性修缮养护;二是划定养护责任段,由村民小组分片包干,乡政府和村委会定期检查,保证道路畅通。1992年前,县养路队担负着养护29—47线、29—48线共55千米的任务。1992年1月1日后,移交公路总段管理。
  公路绿化主要靠县人民政府、各乡、村在公路两旁植树。省道绿化14千米,采伐570株,新栽1860株。县、乡道绿化405千米,采伐8.6万株,新栽15.1万株。
  1960年前,公路绿化主要靠发动群众,干线和省道由公路局每年补助绿化费用,动员沿线农牧民义务栽树,由于树权不够明确,栽树又缺乏管理,所以成活率低,效果不佳。
  1963年以来,沙雅县认真贯彻“国造国有,队造队有,合作造林,按比例分成”的林业政策,取得较好的效果。
  1978年后,对林木实行“谁栽,谁有,谁养护,谁受益”的原则,公路两旁的绿化有了很大的发展。至1993年,除新沙、库沙公路个别路段盐化严重,绿化较差外,其他县至乡村公路基本实现全线绿化。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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