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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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462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23;F327;F326
页数: 2
页码: 134-135
摘要: 1958年9月17日,在一区(现古勒巴格乡)小古力巴格乡、县城镇分别进行建社试点工作,其后陆续将全县9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15个人民公社。入社农户16 541户,占全县农户的99.98%,全县农村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1959年3月,通过整社,将全县15个公社进行合并,基本按原来的区为基础,划分为6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一区古力巴格公社、二区托依堡公社、三区红旗公社、四区英买里公社、五区海楼公社、镇公社),原15个乡分别建为管理区。
关键词: 人民公社 党中央 农业生产 农村人民公社 基本核算单位

内容

1958年9月17日,在一区(现古勒巴格乡)小古力巴格乡、县城镇分别进行建社试点工作,其后陆续将全县92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组成15个人民公社。入社农户16 541户,占全县农户的99.98%,全县农村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1959年3月,通过整社,将全县15个公社进行合并,基本按原来的区为基础,划分为6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一区古力巴格公社、二区托依堡公社、三区红旗公社、四区英买里公社、五区海楼公社、镇公社),原15个乡分别建为管理区。公社设管理委员会,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人民公社建立初期,在“大跃进”形势下,一度出现“生活集体化,行动战斗化,组织军事化”的潮流。全县办食堂397个,食堂就食的8729户,占入社户的52.3%。同时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合并大队、小队,收回自留地、自留畜、自留树、自留果园。大刮共产风,无偿使用社员房屋、牲畜、车辆、农具,甚至拿走社员的生活资料,侵犯社员的利益,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加之自然灾害,农村经济进入一个非常困难时期。
  1962年后,人民公社较好地贯彻党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根据党中央下发的《农村人民公社条例》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等文件,纠正了“一平二调”的错误,清退了社员财物,正确地解决了社员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分配比例、三自留等),停办了公共食堂和粮食分配上的供给制。同时,县委根据中央的规定,实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生产队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食”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员的思想情绪。
  “文化大革命”期间,打乱了农村经济秩序,“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管理制度受到批判,推行“政治评分”,自报公议计酬,经济管理混乱,分配不能兑现,农村经济结构单一,生产发展缓慢,农业生产遭到破坏。
  1984年,全县恢复乡、村建制,取消人民公社。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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