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奖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46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奖惩
页数: 6
页码: 124-129
摘要: 一、奖励;(一)节育、绝育免费;1979年始,凡属计划生育四项技术费、医药费全部免费,所有避孕药具,一律免费供应。;(二)晚婚晚育奖励;实行晚婚的国家干部和职工,凡婚期推迟一年的在规定婚假外,增加3天,累计不超过15天。;(三)独生子女奖励;1983年起,凡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妇,均给予一次性奖励150元,自出生起至10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60元,或给产妇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另增一年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调资晋级不受影响。;二、特殊规定;1985年起,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而且第一个孩子年满3周岁的,准生第二胎。;三、对接受节、绝育手术的照顾制度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