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4597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节制生育 |
| 页数: | 3 |
| 页码: | 122-124 |
| 摘要: | 一、节育;1977年,通过计划生育教育和避孕知识的宣传后,逐步推广使用节育环、避孕套等药具避孕。1980年后,主要避孕药具有短效药、长效药、烷醇避孕药膜、硅油避孕套、避孕环、针剂等。避孕率不断提高。1987年,制定县、乡、村三级药具管理条例,疏通发放渠道,方便了群众,少数民族育龄妇女自愿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人不断增加。1992年自愿采取各种避孕措施的人,占已婚育龄妇女的85%以上,在部分少数民族中,还出现丈夫替妻子,婆婆替儿媳妇领取避孕药物的现象。;二、绝育;沙雅县妇女绝育,多采用输卵管结扎,1985~1990年,全县作绝育的妇女1141人。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作绝育手术绝大多数是女子,尤其以中年妇女为多,男子甚少。;三、晚婚晚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人口处于自然增长状态,且早婚,生育期长,生育率高。据记载,英尔墨里(英买里)有一对夫妇终生生育子女达19胎,成活11胎,一般家庭生育均在5胎以上。民国32年(1943)统计,该年173对结婚青年男女中平均年龄男18.7岁,女16.4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