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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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4475
颗粒名称: 1958年
分类号: G279;D262;F426
页数: 2
页码: 39-40
摘要: 1月中旬,开展反右派分子运动。共划定8人为机关内的右派分子,并分别进行处理。其后逐步扩大到基层,历时10个月结束,划定右派87人,坏分子23人,“地方民族主义分子”11人。此运动划定的人皆于1979年后平反。
关键词: 人民公社 地方民族主义 出席会议 右派分子 沙雅县

内容

1月中旬,开展反右派分子运动。共划定8人为机关内的右派分子,并分别进行处理。其后逐步扩大到基层,历时10个月结束,划定右派87人,坏分子23人,“地方民族主义分子”11人。此运动划定的人皆于1979年后平反。
  1月,建成沙雅县人民电影院。
  3月16~25日,召开中共沙雅县第二次代表会议,出席会议的代表95人,程得禄当选为县委书记。
  3月,派民工及技术人员,携带器械、物资到新和,与库车、新和民众一起修建渭干河公路大桥。
  5月18~22日,召开沙雅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77名。选举衣明·衣的力司为县长,副县长为居维香、李自然。
  是月,将全县4个区划为5个区。
  7月20日至10月2日,沙雅县中小学教职工集中在库车进行整风,划定“右派分子”9人,“反革命分子”2人,“坏分子”8人,“地方民族主义分子”1人。
  8月1日,开展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运动。
  8月13日,渭干河发生特大洪水,沙雅界河段堤岸多处溃塌,洪水漫延淹没良田数万亩,麻扎公社的努尔巴克管理区、包尔海管理区房屋数百间倒塌。
  9月17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兴起“大办人民公社”运动,建成小古力巴克、镇人民公社。
  9月,在手工业合作社所属的铁工社、木工社等集体企业的基础上成立沙雅县农具修配厂,郑成柱担任厂长。
  9~10月,根据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精神及10月公布的《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贯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指示,将全县92个高级农业合作社改为15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
  10月15日,沙雅县建立党校,衣米提·阿西木任党校校长。
  10月,全县开展大炼钢铁运动。第一批358人步行到库车山上采矿,至12月30日,县内耗资12万元。
  10月,开始实行全民公共食堂制,以小队为单位,吃“大锅饭”,至11月底,全县85%以上的人口全部入伙。继之,全县实行师、团、营、连的军事编制,全部儿童入托,连队成立托儿单位;家畜家禽一律归公。大刮“共产风”。
  11月,成立沙雅县档案馆。
  是年,县花纱布公司改组,成立县棉麻公司经理部。
  是年,在托依堡公社沿塔里木河成立其满农场接纳下放劳动的干部。书记陈汉清、场长阿巴斯。1964年撤并于“公安农场”。
  是年以社为单位成立敬老院,至年底建成14处,入院“五保”户332人。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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