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真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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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561
颗粒名称: 二、清真寺
分类号: F426;TU;B967
页数: 1
页码: 420-420
摘要: 民国期间,各乡、村都有清真寺。清真寺有衣麻木(领拜人)和买曾(宣礼人)。各村有阿訇、喀热,各乡有哈孜(宗教法官)。
关键词: 管理委员会 宗教活动场所 历史资料 管理小组 清真寺

内容

民国期间,各乡、村都有清真寺。清真寺有衣麻木(领拜人)和买曾(宣礼人)。各村有阿訇、喀热,各乡有哈孜(宗教法官)。
  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全县有91座清真寺、116名宗教人士。1990年,全县有清真寺98座,其中大清真寺10座、一般清真寺23座、活动场所65处,有阿訇120名,基本上满足了信仰伊斯兰教群众的需要。
  为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自1983年起,柯坪县先后成立了乡、村两级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和管理领导小组。至1990年,全县有清真寺管理委员会26个、成员40人,管理小组94个、成员361人。从1987年起,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小组对全县各个滇真寺的财产和所占面积进行了一次调查清理,同时整理了8个星期五作礼拜的清真寺的历史资料,完成了清真寺内外景的拍照、立档工作。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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