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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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34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6;D92;D925
页数: 2
页码: 306-307
摘要: 1950~1965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10起,全部审结。当时的审判程序是人民法院将案件审结后,将拟判刑期报送县委,经批准后公开宣判。“文化大革命”中,在对法院实行军管时和人民法院恢复初期,受理并作有罪判处的刑事案件共60起,后经复查,将其中6起错案予以平反、5起案件免予刑事处罚,其余49起案件维持原判。1977~1979年,审理刑事案件19起,后经复查平反错案1起,免予刑事处罚8起,从轻改判3起。
关键词: 以法律为准绳 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 免予刑事处罚 一届三中全会

内容

1950~1965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10起,全部审结。当时的审判程序是人民法院将案件审结后,将拟判刑期报送县委,经批准后公开宣判。“文化大革命”中,在对法院实行军管时和人民法院恢复初期,受理并作有罪判处的刑事案件共60起,后经复查,将其中6起错案予以平反、5起案件免予刑事处罚,其余49起案件维持原判。1977~1979年,审理刑事案件19起,后经复查平反错案1起,免予刑事处罚8起,从轻改判3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法制建设,审判活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1980~1989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7起,没有出现冤错案件。1990年,审结刑事案件47起,依法判处21人。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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