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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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33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治安管理
分类号: D631;D92;F323
页数: 1
页码: 304-304
摘要: 县公安局成立后,加强基层工作,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1950年,公安局在城关试办第一个治安保卫委员会,以后,结合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在各地推广。到1953年,全县建立村治保会6个、治保小组40个,选举治安员195名。群众治保组织配合公安机关作了大量治保工作,在镇压反革命运动期间,对判处管制的分子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在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后,担负起了对56名四类分子的改造工作。
关键词: 中共中央 四类分子 土地改革运动 治保组织 公安局

内容

县公安局成立后,加强基层工作,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1950年,公安局在城关试办第一个治安保卫委员会,以后,结合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运动在各地推广。到1953年,全县建立村治保会6个、治保小组40个,选举治安员195名。群众治保组织配合公安机关作了大量治保工作,在镇压反革命运动期间,对判处管制的分子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在土地改革运动结束后,担负起了对56名四类分子的改造工作。1957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四类分子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将其中18名吸收为社员,8名为候补社员,其余继续监督劳动。1958年以后,县公安局又依靠群众治保组织,建立了对四类分子的帮改小组,有449名群众参加了帮改工作,通过月考、季评、年升降,促使四类分子向好的方面转化。1979年,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的决定,给已得到改造的118名四类分子摘帽,1983年6月,又给剩余四类分子全部摘掉帽子,结束了对四类分子的监改任务。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安机关强化治安管理,治安部门与内保、群众治保组织互相配合,开展“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事故)宣传教育,组织巡逻放哨,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帮教违法青少年,加强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收到显著成效。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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