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柯坪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3331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工资状况 |
| 页数: | 5 |
| 页码: | 298-302 |
| 摘要: | 一、工资制度;柯坪县民国时期及以前的薪俸制度,因缺乏档案资料而难以准确记述。当时,物价飞涨,有时一日数价,薪俸增长远远赶不上物价飞涨,所以曾经以实物,如粮食、油料等替代钱币发薪。;二、津贴 补贴;1、边疆津贴 从1952年起,给每个职工按其基本工资的15%支付。1959年取消干部的边疆津贴,工人则保留。从1984年开始,对在新疆工作满1年的补贴2元,满5年的补贴3元,此后每5年递增3元。;三、调资升级;1959年,给企业职工升级调资,升级职工17人,升级面占职工总数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