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人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3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人事管理
分类号: F426;F249;F323
页数: 3
页码: 294-296
摘要: 民国期间,人事由县长直接管理。
关键词: 劳动服务公司 劳动力管理 待业青年 职业介绍所 县人民政府

内容

民国期间,人事由县长直接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党委和群众团体的干部,以及股级以上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管理;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人,由县人民政府民政科管理。
  1963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立财政科,工人由财政科管理。
  1967~1968年,人事工作由生产办公室管理。1969年,由县革委会政工组管理。
  1972年6月,县革委会设立计划统计科,工人由计划统计科管理;干部、职员由民政办公室管理。
  1977年,成立县知识青年办公室。1980年,在知青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开设缝纫、理发、饭店、冷饮店、商店等服务项目和店铺。1989年,县劳动服务公司开展的工作有:1、全民企业职工退休费统筹;2、主办培训中心;3、开办职业介绍所;4、开办职工、待业青年保险业务。
  1982年,县人民政府设立劳动人事科,负责劳动人事工作。
  在柯坪城镇从事建筑、饮食、服装、零工等工作的社会劳动力,主要来自农村,一部分由外省区流入,也有一些企业的剩余劳动力,这些人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和分散性,给劳动力管理带来不少困难。为了加强对社会劳动力的管理,1989年,县成立职业介绍所,后又成立劳动力统筹领导小组,按照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关于劳动力管理使用的文件要求办事,控制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流入。城镇各单位招用工人或雇用零工,要先到职业介绍所登记。凡是去税务局兑换税票的个人,必须持有劳动服务公司的劳务许可证,方能给予兑换。1989~1990年,税务局共对未办理劳务许可证的1972人拒绝兑换税票。
  柯坪县人口少,从新中国建立起,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基本上没有待业人员,以后随着人口的增长,逐渐产生了就业问题。70年代实行招工制,80年代又广开门路,允许个体经营,解决了一部分待业青年的就业问题,但由于经济不发达,多数待业青年就业仍比较困难。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