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柯坪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3292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县人民政府 |
| 页数: | 4 |
| 页码: | 270-273 |
| 摘要: | 一、政府机构;1949年9月25~26日,新疆和平解放。同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军五师派三区革命民族军三十七团地方工作队干部义美·巴黑来柯坪接管旧政权,代理县长职务。不久,阿克苏地委派田德才、张功保等来柯坪进行建党建政工作。1950年4月,柯坪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当时有县长1人、副县长1人,下设财政科、教育科、民政科、建设科、秘书室。1955年10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二、基层政权;1950年4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在全县农村取消乡、保、甲制,把全县分为3个区、5个乡、12个村,设区、乡、村公所。区公所配备区长、副区长、文书、财政员、建设助理员、公安助理员。一区区长刘国横,副区长依斯坎德尔;二区区长阿不都克然木,副区长阿不都喀德尔;三区区长色依提·尼牙孜,副区长哈斯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