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层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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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291
颗粒名称: 三、基层政权
分类号: F326;F323;F127
页数: 2
页码: 269-270
摘要: 清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柯坪取消了伯克制,巡检下设乡约。
关键词: 新疆建省 新命名 伯克制 民国元年 光绪十年

内容

清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柯坪取消了伯克制,巡检下设乡约。
  民国元年(1912),柯坪巡检下设总乡约,分两个庄,每庄6村,设1名总村长、1名副总村长,每庄还设1名巡查。
  民国19年(1930)3月5日,柯坪分县(县佐)下设3个区,各区委任1名米拉甫(水利员)。
  民国29年(1940),县政府在各乡共委任乡约3名、保长3名、村长12名、米拉甫3名、科克巴什(管种植的人)14名。
  民国30年(1941),县各乡有阿訇1人、米拉甫1人,各村设村长,各乡(区)委任帕夏普(治安员)1人,负责治安。
  民国33年(1944)6月,在农村实行保甲制,取消原来的区制,设2乡1镇,新命名的信义乡(今盖孜力克乡)划为9保,忠孝镇(今玉尔其乡)划为9保,和平乡(今阿恰勒乡)划为6保,委任乡长(镇长)9人,全县共有2乡1镇24保139甲。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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