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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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7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203;F426;D92
页数: 2
页码: 376-377
摘要: 民国时期,工商业务归县政府建设科管理,主要办理工商登记。
关键词: 工商所 监督管理 办公室 工作人员 市场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工商业务归县政府建设科管理,主要办理工商登记。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成立工商科,管理工商业务,有3名工作人员,主要任务是,支持建立国营合作经济、扶持个体手工业,私营工商业复工复兴,组织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活动,加强对粮贸市场的管理。1950年7月,成立县工商联合会,负责管理集市贸易及日常交易活动。1958年,撤销工商科,成立商业局,兼办商业登记,同时组建市场物价委员会,按国家法令管理市场商品及物资交易。1962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恢复工商科,对经过改造的工商业主进行登记管理。
  1964年3月,成立策勒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有干部2人,雇用5人。1975年,增加到9人,其中计量站有干部2人。1980年4月,成立工商管理股,9月15日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备正副局长各1人,有干部10人。1984年,有4个股室,2个工商所,即:市场管理股、工商股、经济合同股、行政股、城镇工商所和固拉哈玛工商所。1997年,局内设7个科室,即:注册登记科、办公室、纪律检查室、个体科、公平交易科、法制科、财统科。下属有4个中心工商所和3个分所。即:城镇工商所、固拉哈玛中心工商所、恰哈中心工商所、奴尔中心工商所。有1个服务中心,1个个体劳动者协会,7个分会,1个消费者协会,5个分会。全局有干部职工64人。1998年,增设达玛沟工商所。1999年,把原有的7个中心所和分所按经济区域合并为3个工商所,即:城镇工商所、固拉哈玛中心工商所、奴尔中心工商所。工作人员从原有的22人增加到27人。
  机构改革后,局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法制纪检监察室、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合同消费科、经济检查和监督管理科。下设3个工商所,即:城镇工商所、固拉哈玛工商所、奴尔工商所。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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