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67132 |
颗粒名称: | 一、募兵制 |
分类号: | K825;K827;K265 |
页数: | 1 |
页码: | 420-420 |
摘要: | 民国初期,军事当局根据需要,进行无定期募兵,一般由有关当局训令地方,限期限额完成。民国33年(1944)3月,国民党新疆省政府下令在和丰县蒙古族居民中募兵800名,实际募兵700名,每户两丁抽一、三丁抽二、独子也抽;在哈萨克居民中征民夫300名,捐献军马700匹、骆驼3000峰,引起和布克赛尔人民强烈不满,怨声载道,终于在4月15日爆发武装起义。 |
关键词: | 有关当局 新疆省政府 武装起义 军事当局 和布克赛尔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9
本志客观地记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载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各族人民战天斗地,改造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