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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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66941
颗粒名称: 一、机构沿革
分类号: F812;D267;F426
页数: 2
页码: 334-335
摘要: 县税务局作为政府的执法机构,自民国末期已具有一定的规模,民国33年(1944)和丰县税务局已有职工15人,税卡5个。民国34年(1945)三区革命临时政府管辖后,县局有职工7人,税卡1个。
关键词: 县税务局 税务所 税务局 下属机构 塔城地区

内容

县税务局作为政府的执法机构,自民国末期已具有一定的规模,民国33年(1944)和丰县税务局已有职工15人,税卡5个。民国34年(1945)三区革命临时政府管辖后,县局有职工7人,税卡1个。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11月,中共和丰县委正式成立,县税务局机构逐步加强,使其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新的职能作用。接收改建后的税务局由当时的党组织和塔城地区专员公署税务局双重领导,未设下属机构,管理和征收任务由干部分工负责。1958年根据自治区精简委员会通知,县税务局与县财政科合并,工商监税和农牧业税,由其下属机构税政股负责。1962年财税机构分设,恢复县税务局。“文化大革命”期间税务局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979年恢复了原来建制。60~70年代,县税务局设有4个股、所,分别是和什托洛盖税务所,伊克乌图布拉格税务所(东山税务所)、铁布肯乌散税务所、税政股。1980年后,陆续增建和什托洛盖盐务所,和布克赛尔城镇税务所,计会股、行政股、税政二股、征管股等6个股所,撤销红星税务所。1987年增设人事监察股,1988年将原和什托洛盖盐务所并入和什托洛盖税务所,次年改建和什托洛盖税务所为和什托洛盖税务分局。1990年后人事、监察分设,成立人事教育股、监察股、发货票管理办公室,并将原税政二股改建为集体企业财务股。
  自1950年以来,税务局一直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塔城地区税务局的双重领导,1983年全国税务系统实行“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垂直管理,同年10月全区税务部门全部改为事业编制,县税务局也作了相应变革,接受塔城地区税务局的垂直管理。

知识出处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志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9

本志客观地记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载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各族人民战天斗地,改造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伟大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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