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3年“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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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60791
颗粒名称: 吉木萨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3年“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分类号: F832;F426;D262
页数: 3
页码: 341-343
摘要: 2013年4月27日
关键词: 领导小组 办公室 宣传教育 信用社 阳光信贷

内容

2013年4月2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整肃全县农村信用社行风行纪,提升农村信用社整体形象,为各项业务快速稳健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联社决定将每年5月定为“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现根据自治区联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新农信办〔2013〕89号》文,制定吉木萨尔县联社2013年“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金融环境为目标,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持全辖农村信用社队伍的纯洁性,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教育月活动要在2012年“阳光信贷”整肃行风行纪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方式,对全辖所有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岗位廉洁教育,狠刹在贷款发放过程中的以贷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维护农村信用社为民服务的良好声誉和社会形象,促进全辖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更好地为自治区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提供金融服务。
  二、组织与领导
  联社成立“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每年教育月活动的领导和总体部署。联社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旭
  副组长:李清录、杨文升、赵延泳、张友伟、王怀东、聂传飞
  成 员:俞兆杰、张建明、张霞、马冠武、张德祥、吴明红、王燕、汤希慧、谢 山、李晓东、赵文雁、余娟、吴霞、陶建光、陈学明、张文新、鲜金德、王新龙、沙依甫、张兴河、秦岩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教育月活动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文升
  办公室副主任:俞兆杰、张建明、张霞、马冠武
  办公室成员:李曙毅、王国明、王莉、杨婷婷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2013年“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第三阶段为抽查整改阶段。
  (一)动员学习阶段(4月20日~30日)
  教育月活动第一阶段在联社全体员工中开展职业道德和岗位廉洁教育,重点学习以下内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条款,中国银行业协会下发的《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守则》和自治区联社纪委下发的“六个不准”等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学习过程中,于5月10日前每人要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少于2000字)上交联社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板报、网络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氛围,通过学习切实提高员工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客户服务的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20日)
  1.撰写自查报告。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每个部门、基层社和每位员工要对照规章制度和所学内容进行深刻的自我检查,剖析不足,查找问题,进行反思。每个部门、基层社和员工都要撰写一篇自查报告,并于5月20日前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落实责任书。联社纪委要组织对《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的检查,将责任书的内容逐条落实到部门、基层社和每位员工。
  3.统筹安排基层社主任、信贷员和客户经理轮岗。联社在年初已进行了重要岗位轮岗,各社对在同一片区担任客户经理超过两年的人员要进行轮片交流轮岗。
  4.举报箱、举报电话的维护和更新。各社要对2012年已设立的举报箱定期进行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必要时要予以更新。联社近期将进行检查。联社确定由审计监察部王莉专人管理全辖举报箱和负责接听举报电话,搜集和整理举报内容。对经核实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要及时上报联社领导小组办公室。
  5.贷款公示。各网点要将除公司类贷款外,截止发文时发放的全部农户贷款进行公示,贷款公示要做到“四公开、一保密”,即公开姓名、公开额度、公开期限、公开利率,对客户的其他信息要严格保密。贷款公示要结合当地贷款客户实际,采用多种语言进行公示,以达到接受社会舆论和广大客户监督的目的。
  6.考核行风(贷款)义务监督员。各网点要对前期已上报的行风(贷款)监督员再次审核,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监督员要及时进行调整,近期联社要对义务监督员发放聘书。
  (三)抽查整改阶段(5月21日~30日)
  自查结束后,联社将组成6个工作组,李清录主任负责庆阳湖信用社;杨文升监事长负责头工信用社;赵延泳负责营业部、南门信用社;张友伟负责泉子街、大有信用社;王怀东负责老台、三台信用社;聂传飞负责红旗信用社、北庭、文明路信用社。各工作组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以下1、2、3项工作的开展。对一些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基层社进行深入检查。
  1.征求意见。联社将通过走访乡镇纪委、人大和政协,广泛征求对本联社以及基层信用社在廉洁从业、社会形象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
  2.召开座谈会。联社检查工作组将召开银企座谈会和乡村知名人士(客户)座谈会,征求意见,了解情况。
  3.民意测评。联社将组织发放《“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活动民意测评表》,对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过程中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入户进行测评调查,征求客户意见。
  4.奖励处罚。联社将科学合理运用民意测评的结果,对于在民意测评中满意度高、群众中声誉较好的信贷人员,要择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在民意测评中发现有问题和满意度较低的,联社要组织专人进行专项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阳光信贷”宣传教育月活动将作为联社的一项长期的、常态化的重要工作,联社党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并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狠刹在贷款过程中以贷谋私、“吃拿卡要”的歪风邪气,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贷款氛围。
  (二)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中个人自查发现的问题可从宽从轻处理,对在抽查中查出的问题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联社纪委。
  (三)加强督导检查。联社领导小组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对基层网点、部、室的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强化考核。教育月活动将作为联社党风廉政建设及案件防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底考核。
  (五)认真总结。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基层网点、部、室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活动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活动总结和整改报告须于6月5日前上报联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做好保密工作。要做好本次活动的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心得体会、自查报告、座谈会记录、走访记录、举报材料和民意测评表等要认真整理保管,并做好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杨婷婷负责。

知识出处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2014)多角度、全方位、真实地记载了2013年昌吉州各县市联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展示了昌吉州各县市联社各族干部员工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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