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59696 |
颗粒名称: | 【党风廉政建设】 |
分类号: | D262;D630;D261 |
页数: | 2 |
页码: | 123-124 |
摘要: | 2013年,阜康市联社纪委制定《阜康市联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市联社各项业务活动中;由市联社党委书记与分管领导、基层信用社主任,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内容分解落实到人。市联社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做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书面承诺。 |
关键词: | 党风廉政建设 党员干部 阜康市 自治区 分管领导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2014)多角度、全方位、真实地记载了2013年昌吉州各县市联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展示了昌吉州各县市联社各族干部员工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