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领导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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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58522
颗粒名称: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
分类号: F426;D252;D262
页数: 1
页码: 12-12
摘要: 阜康市联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市联社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阜康市联社党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理事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工负责活动开展。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关键词: 领导小组 班子其他成员 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 阜康市

内容

阜康市联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市联社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阜康市联社党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理事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分工负责活动开展。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知识出处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2014)多角度、全方位、真实地记载了2013年昌吉州各县市联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展示了昌吉州各县市联社各族干部员工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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