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款预算级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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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960
颗粒名称: 三、税款预算级次管理
分类号: F812;F275;F832
页数: 1
页码: 366-366
摘要: 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伊犁州国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 伊犁州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预算级次 国税局

内容

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伊犁州国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属于共享税,预算级次为中央75%、区(县、市)25%;2013年8月以后“营改增”,增值税以原营业税预算级次入库。
  消费税属于中央税,预算级次为中央100%。
  企业所得税属于共享税,但其预算级次变化较大。1994年税制改革时期,中央企业及其投资建立的联营企业、股份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为中央100%,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为地方100%。2002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为中央100%,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为中央、地方各50%;2003年至今,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为中央60%、地方各40%。
  1999年11月,伊犁州国税局新增征收的税种为个人所得税(仅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税,2008年11月后产生的利息所得停征),预算级次为中央100%,2002年为中央、地方各50%;2003年至今为中央60%、地方40%。
  2001年,伊犁州国税局新增征收的税种为车辆购置税,预算级次为中央100%。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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