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方法及变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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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940
颗粒名称: (二)编制方法及变革
分类号: F812;F127;F426
页数: 2
页码: 348-349
摘要: 自1994年伊犁州国税局成立以来,税收计划的编制方法与自治区国税局保持高度一致,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
关键词: 税收计划 税收负担率 伊犁州 计划期 国税局

内容

自1994年伊犁州国税局成立以来,税收计划的编制方法与自治区国税局保持高度一致,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
  1.基数法主导阶段。(1994~1996年)
  1997年以前,税收计划编制方法主要沿用传统的“基数法”,即以基期税收实际或预计入库数为基数,参照历年税收增长水平及计划期相关经济指标的增长幅度确定增长系数,并充分考虑计划期特殊因素的影响,以此编制计划期的税收计划。
  计算公式:税收计划=基数×增长系数±特殊因素
  2.税收负担率法主导阶段。(1998~2002年)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计划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税收计划的职能作用,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伊犁州国税局积极研究分析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与税收收入之间的内在联系,并以GDP为参照值来编制税收计划,即以计划期GDP计划为基数,通过计算一定时期内平均税收负担率来编制税收计划。使用此方法编制的税收计划更接近税源实际,体现了经济决定税收的观点。
  计算公式:税收计划=计划期GDP×一定时期GDP计划偏差系数×一定时期税收负担率±应分摊差额±特殊因素
  3.多种方法并用阶段。(2003年至今)
  伊犁州国税局遵循“弹性计划,动态管理”(2007年改为“弹性计划,科学管理”)的指导思路,不断改进税收计划编制方法,以传统的基数法为基础,着眼于宏观经济发展大背景下的税收变化趋势,利用数理统计分析技术,全面分析反映伊犁州经济发展的各类统计指标和税收征管质量指标,综合采用税收负担率法、弹性系数法等编制税收计划,力求税收计划接近实际,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较少,税源相对集中,一般采用分税种编制税收计划,即“两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计划、金融保险营业税(30%税率部分,后取消)计划、中央企业所得税计划和涉外企业所得税计划(后合并为企业所得税计划)、其他中央级税收收入计划分别编制;逐步增加个人所得税计划、车辆购置税计划。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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