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用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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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924
颗粒名称: (一)办公用房管理
分类号: F426;I247;I267
页数: 2
页码: 332-333
摘要: 为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管理,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13年2月,在总结以往办公用房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伊犁州国税局制定了《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办公楼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是:
关键词: 重点部位 办公设备 办公室 责任人 办公用房

内容

为加强对办公用房的管理,确保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2013年2月,在总结以往办公用房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伊犁州国税局制定了《伊犁州国家税务局办公楼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是:
  1.安全管理方面。
  实施警卫24小时值班制度。上班、下班前后1小时开、关大门,其他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干部职工应服从警卫管理,非工作时间,进出大楼进行登记。一级、二级预警时期,维稳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外来人员进入需出示有效证件,警卫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办公大楼;禁止各类推销人员、闲杂人员进入。
  楼内不得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损坏、移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确保安全用电,严禁非工作用电器。
  加强档案室、票证库房、电教室、机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按照专业要求实施管理,重点部位防盗门钥匙安排专人保管。
  2.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严禁随意吐痰、泼污水、吐口香糖,乱堆、乱丢、乱倒杂物。垃圾投放到垃圾桶内,茶叶渣倒入过滤筐内,由保洁员统一处理。
  办公楼内严禁吸烟;来访者吸烟,会客者要履行提醒禁烟职责,否则,处罚会客者。
  3.办公秩序管理方面。
  爱护公物。禁止在办公桌、柜子、茶几上摆放花盆、鱼缸等,以免损坏面漆;书柜内承重有限,禁止堆挤、存放沉重书籍,以防变形;墙面不得随意张贴字画、照片或悬挂装饰品;不得随意调换办公室和已配备的办公设备。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严禁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复印、打印时需双面用纸。领取拖把、水桶、计算器等低值易耗品自觉爱惜,损毁损坏,自行购买。
  履行节约型机关,控制开灯数量;下班前关闭电源设备,倡导随手关窗、关水、关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离卫生间、走廊灯具最近的处室为关闭“长流水”“长明灯”责任人。
  专业档案室、库房、财务室、闲置办公室钥匙由职能处室保管,会议室、领导室及所有办公室1把钥匙由服务中心集中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钥匙;损坏门锁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办公设备以处室为单位登记造册贴固定资产标签,各处室增、减办公设备报财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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