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资产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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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870
颗粒名称: (九)资产监督检查
分类号: F123;F812;F239
页数: 2
页码: 293-294
摘要: 伊犁州国税局系统各级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关键词: 国有资产 行政单位 伊犁州 相结合 国有资产管理

内容

伊犁州国税局系统各级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伊犁州国税局系统各级行政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一是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二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是擅自处置国有资产,或未经批准办理合法手续,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四是以各种名目和手段侵占国有资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知识出处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伊犁州国税志(1994~2014)》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伊犁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5

在伊犁州国税走过20余年之际,第一部全面、系统、翔实记述全州国税历史的《伊犁州国税志》,经过编纂人员的辛勤笔耕,今天终于付梓面世了。这是记录全州国税事业发展的史书,再现了伊犁国税人“为国聚财、为民收税”20余年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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